Sunday, November 16, 2008

金刚乘十四根本堕罪

密教的戒律,应该比显教更严格。密教一开始,就有十四条根本堕戒。所以凡是金刚乘弟子,一定要了解一切金刚秘密的戒律,而且要了了于心,一切戒律要尽力去遵守,永远不破戒,特别是这根本十四大戒,一条也犯不得。


第一条 对于上师身口意不恭敬

第二条 对显密律仪不遵守

第三条 对金刚兄弟起怨诤

第四条 忘失慈悲心嫉有情乐

第五条 畏难不度失菩提心

第六条 毁谤显密经典非佛说

第七条 灌信不具授密法

第八条 损苦自蕴不如佛

第九条 偏废空有不学空心

第十条 与谤佛破法恼害众生者为朋

第十一条 自矜胜法忘失密意

第十二条 不说真密法障破善根

第十三条 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

第十四条 毁谤妇人慧自性


第一条 对于上师身口意不恭敬 (回目录)
解释:上师由于代佛传法,是一体三宝。密教以师为第一皈依,平时就视上师如佛。所以弟子在皈依前,就要好好去了解上师,免得皈依之后又后悔,形成了对上师身口意的不恭敬,既然皈依了,就要敬师重师,如此才有功德,才有佛法成就。若毁谤,就犯了「密教根本十四大戒」第一条,堕金刚地狱。

若皈依上师后,确实知道这是一个假上师,没有真正的佛法修为,可以疏远这位上师,再皈依真正的上师,但对原来的上师最好也要批评毁谤,如此才不失为金刚乘的弟子。

第二条 对显密律仪不遵守 (回目录)

解释:显教密教的戒律非常多,这是防止佛教徒行邪为非的规律,如五戒,十善乃至二百五十条戒均是,持戒获得力量就是戒力,密教金刚乘的弟子,显密律仪都要守得住才可以。

第三条 对金刚兄弟起怨诤 (回目录)

解释:同门与同门或同门对别门。同样是金刚乘,不得起怨恨或斗诤之心。所以真佛宗有「礼敬同门,尊敬上师」的戒律,特别重要。

第四条 忘失慈悲心嫉有情乐 (回目录)

解释:金刚乘的弟子,要有慈悲心,不可嫉妒。

第五条 畏难不度失菩提心 (回目录)

解释:以慈悲心来度众生,任何大恶之人均要度化他,不怕困难,不可退却,以众生皆有佛性,去感动他,不能畏惧困难,失却了菩提正念,而菩提发心,就是度尽众生的大发心。

第六条 毁谤显密经典非佛说 (回目录)

解释:目前社会上,有很多人毁谤经典,说这本是伪经,在未明白前,最好不要妄论,因妄论就是毁谤,犯了戒也。

第七条 灌信不具授密法 (回目录)

解释:传授密法的人,只有具上师资格的人才可传授密法,上师的资格由根本上师认可,及入□卢性海,由本尊认可。若无此二者认可,自称上师,传授密法,称为「灌信不具」,没有灌顶,信未立也,未得上师之实也,不得传授密法。

第八条 损苦自蕴不如佛 (回目录)
解释:金刚上师如佛一般,金刚乘弟子就是佛子,也是佛王子,损害他人,恼苦自己,充满五蕴之心,均不合佛的戒律。

第九条 偏废空有不学空心 (回目录)

解释:空同有要并重,「空心」即「无心」,这法门也要修证,不得偏废。

第十条 与谤佛破法恼害众生者为朋 (回目录)

解释:这一条同第五条看似冲突,其实不然。我们可以去度化谤佛破法者,去度化恼害众生者。但是不可同谤佛破法者,及恼害众生者,站在同一条线上,不得交成好友,互相嬉戏。

第十一条 自矜胜法忘失密意 (回目录)

解释:自己强调自己的法力第一,以法力逞强,忘掉自己修密宗的成佛,救众生,发菩提心的本来意义。

第十二条 不说真密法障破善根 (回目录)

解释:真正的上师,要传授真正的密法,若不传授真正的密法,而不度一切有缘众生,是障破善根,是犯戒的。

第十三条 法器及密法材料不完成 (回目录)

解释:修一切法,用一切法器,传一切法,材料要齐备,始不犯戒。

第十四条 毁谤妇人慧自性 (回目录)

解释:对妇道人家不破坏她的慧性,即平等观之意。

以上十四条,是学密宗的根本大戒,学密的人要受圆满灌顶,也要知道这十四根本大戒。若没有受圆满灌顶及守十四根本大戒而学密宗,这种学法,是不如法的,是学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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